第(3/3)页 比如说这个专利当时申请的时候并不是以公司的名义申请,而是以该副总或者是设计部的某个人的名义申请。 明面上来讲,这其实这不太可能。 因为专利研发是很花钱的一件事情,只靠一个人是做不到的,能做到的人,也大概率不会用公司的名字来给面料命名。 乐薇上辈子研发她现在用的这一款面料时,大概花了五百多万,那是九十年代末的五百多万。这些钱当然不可能是研发人员们自掏腰包,每一笔走的都是公司的公账,都是公司花的钱,所以这个专利最后肯定也是归公司的。 如果说普利斯公司的前副总能把专利带走,乐薇想了想只可能是两个情况。 一个是当时申办专利的时候,这个副总动过手脚,专利实际上并没有落在公司的名下,他去申请的时候用的是个人的名义,拿回公司的是造假的文件。 听起来虽然匪夷所思,但是在这个时代是可能的,要知道现在是没有联网的时代,只要愿意冒被告上法庭的风险,完全可以做到。 给老总看的是假文件,副总手里捏着真文件,搞一出狸猫换太子,等要走的时候,啪得把这文件拿出来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。 对方就算要告,也要花很多时间,而且前副总应该也是江氏的人,家族内部,很可能会有其他势力干涉,最后告不起来的情况。 第(3/3)页